云南省委、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提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,云南省将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,实施各类水利工程7000件以上,规划项目投资总规模9250亿元以上,“十四五”期间完成投资5635亿元以上。
《决定》从供水保障工程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、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、水利信息化工程4个方面,明确了进一步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。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方面,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努力建设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的美丽河湖。实施“湖泊革命”,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。开展大盈江、瑞丽江等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。全面提升赤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。加强西南诸河高山峡谷、金沙江中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。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493件以上,规划项目总投资1531亿元以上,“十四五”期间完成投资448亿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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